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名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名录查询)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同时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根据上述原则,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一人,并将班组长列为兼职安全员。
2、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该由谁签字?
1、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在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前,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签字确认流程。首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技术、安全和质量符合标准。审核通过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需要签字,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3、【答案】:D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4、【答案】:AB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工程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员配备属于国家规范哪一条?
1、建筑工程安全员配备属于国家规范的第二十三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2、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结构、动力、机电、大型设备等进行安全管理并负责其安全运行。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r\n 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十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4人。
3、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4、建筑工地安全员怎么配置建筑工地安全员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员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第一章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第一条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山东发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总监拥有停工权待遇不低
1、根据该通知,安全总监将被设置为企业的副职级别,其待遇将高于其他副职,并将获得单独的岗位风险津贴。 通知明确了哪些企业需要设置安全总监。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拥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都应设立安全总监。
2、考核权。组织对企业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提名权。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决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拟提拔重用、表彰奖励人选时,应当就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征求安全总监的意见。
3、一)明确了应当设置安全总监的行业企业和鼓励设置安全总监的领域。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
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如下: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的生产经营单位:(1)矿山企业。如煤矿、铁矿、金矿、石膏矿、油田企业等。(2)金属冶炼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的生产活动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如炼铁厂、炼钢厂、冶铜厂等。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当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下列什么单位依法应当设...
矿山企业,如煤矿、铁矿、金矿、石膏矿、油田企业等,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金属冶炼企业,包括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的生产活动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如炼铁厂、炼钢厂、冶铜厂等,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以及企业和从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什么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下列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1)矿山企业。如煤矿、铁矿、金矿、石膏矿、油田企业等。(2)金属冶炼企业。
以及企业和从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鼓励支持其他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因素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二)明确了安全总监的条件、工作职责、免职和激励。
法律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 设置安全总监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设置安全总监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这些人员负责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