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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扣分标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新规定2021)

 

《建筑法》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法律分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五条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建筑法》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4、《建筑法》明确禁止工程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5、而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则将依据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规定进行处罚。至于“挂证”方,即被认定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6、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自主选择的,只要不违法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都可以。而承接工程需要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要求,因此需要相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达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才能承接工程。

施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小型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导致安全考核指标超标,面临吊销许可证的处罚,这将使其失去投标资格。大型企业则要看事故的严重程度,轻度事故可能不会直接影响投标,但严重事故可能导致工地停工或被限制在特定区域投标。

第一,企业比较小,由于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安全考核指标超标,被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处以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那么企业在建筑市场就没有资格继续投标。第二,企业较大,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对于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影响未造成政府扣押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严重程度。那么企业可以继续在建筑市场投标。

因发生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当年评先树优活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对投资者信心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阻碍企业的上市进程。彭昌澍律师指出,企业在准备上市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企业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和财务挑战。

发生安全事故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有影响。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至2人的安全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至60天;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至9人的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安全事故累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至90天。

如果甲方承包给乙方工程,在甲方单位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在有违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被扣分,停工整改,建设局扣的企业资质分,每年多少分,一共多...

一个项目2分。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内所承担的房屋市政单位工程项目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一个计分单元,建筑施工企业所有的计分单元同时适用于动态扣分管理过程。第六条每个计分单元的计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个记分周期届满,单位工程的计分自动清零。每个计分单元的满分为10分。

③项目监理部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发布时间: 202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