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扬尘治理(建筑工程扬尘治理)
建筑扬尘的控制措施有哪些
1、常见的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浇水降尘。这是一种最常见也最简单的扬尘治理方法。通过喷水降低施工现场的粉尘浓度,减少扬尘。 覆盖物料。在建筑材料运输、搬运、加工等过程中,对材料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使用专业扬尘防治装备。
2、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建立洒水清扫降尘制度并严格执行。基础土方施工阶段积极应用移动式降尘雾炮、高压降尘水炮及喷淋联动系统等设备控制扬尘,喷淋系统主要采用外架喷淋、场地喷淋等。
3、扬尘控制措施包括:(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时,不应污损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应采取措施封闭严密。
4、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5、防尘措施 对施工 工地 内堆放的 水泥 、灰土 、砂石 等易产生 扬尘 污染的 物料 ,在其 周围 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 密目式安全网 进行封闭。在 工程项目 竣工后30天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6、一)松散材料扬尘的管理措施 种类:土方、石子、陶粒、百灰、水泥、石渣等 水泥必须设置水泥仓库,下面用木方铺防水卷材或塑料布垫起30cm,卸货时严浸抛散;或者使用密闭水泥罐。砂子、石子等松散材料在现场必须用塑料布或帆布进行覆盖,随用随清,卸货时严禁抛散。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十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十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扬尘污染防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并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章 防治措施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扬尘污染,保证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污染物排放浓度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交通和施工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在石家庄市二环路以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须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石家庄市市区从事建设施工和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必须实行围挡作业,施工现场要采取保洁措施,严禁从空中抛散废弃物,防止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并确保100%使用,出场时对车辆清洗,确保净车出场。该工程采用工地扬尘智能管控系统。并接入桐庐县扬尘管控系统平台,推进“智慧防尘”建设。施工现场配套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符合要求的污水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该工程已办理排污排水许可证。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什么?
1、常见的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浇水降尘。这是一种最常见也最简单的扬尘治理方法。通过喷水降低施工现场的粉尘浓度,减少扬尘。 覆盖物料。在建筑材料运输、搬运、加工等过程中,对材料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使用专业扬尘防治装备。
2、法律分析:建筑扬尘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建筑主体、装饰装修施工时应从建筑物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且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2m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3、法律分析:所有工地一律采取围挡措施。围挡设施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严防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浆外溢。所有建筑工地道路和操作场地一律采取硬化措施。要做到物料堆放整齐有序,零星裸土和堆放物料要采取覆盖和洒水措施降尘。所有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
4、法律分析:建筑工地防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天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洗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问:施工工地现场扬尘如何治理
1、生活区食堂炉灶尽量采用液化气、煤气和电,不得使用木料和竹片等,减少烟尘污染。工地严禁焚烧垃圾和废物料及油毡、塑料等,专人及时清理垃圾。现场不准熔化沥青,杜绝废气和烟尘污染。现场水泥进库防止扬尘,注意控制水泥库的进货量。
2、施工现场扬尘一般防治措施 1)土方施工产生的扬尘控制 a.对于土方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控制主要是采取淋水降尘的措施,对土方铲运等布置专人,视现场具体情况进行淋水降尘。
3、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3)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5)本市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发布时间: 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