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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节点(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建筑施工企业是怎样确认收入的?

1、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是在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收入的,建筑业企业收入的确认及结转分录如下:企业收到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同时,将收入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借:工程结算收入,贷:本年利润。

2、新准则与现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在收确认的时点和金额上存在较大差异。《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为合同收入。

3、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定收入的实现应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而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劳务收入。当期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年度已确认的劳务成本。

4、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

5、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是在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收入和成本的。

建筑业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为合同收入。 “第六十一条,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作业,以及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产品销售和商品交易,以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应收货款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是在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收入的确认及结转分录如下:企业收到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同时,将收入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借:工程结算收入,贷:本年利润。

建筑企业收入成本确认建筑企业收入确认原则

准则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成本费用。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成本费用,不确认收入。

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进行确认,不得虚报、瞒报或漏报。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估计并确认合同成本和合同收入。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按照合同进度和实际收款情况,及时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建筑劳务公司一般以开出发票确认收入,发票开完后外地的需预缴税款,再结转成本,成本都是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计算。工程期超过一年的可以按照工程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工程发生的人工支出、材料费及项目经理差旅费等都直接计入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收到预付款时计入预收账款-**项目。

.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建筑公司确认收入时要同步结转成本,理论上这叫“配比原则”。

建筑工程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时间

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上述工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在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发布时间: 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