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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施工)

 

特殊工程包括那些

1、特殊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公众聚集场所,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桥梁、隧道、地铁等交通工程的起重吊装工程。其他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拆卸等起重吊装工程。

3、特殊建筑工程主要是只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肯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工程。如电力调度楼、广播电视、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

4、特殊建筑工程bai主要是只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肯能严du重危害公共zhi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dao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工程。如电力调度楼、广播电视、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哪些以及人员密集的员工宿舍和食堂等地是消防安全的...

1、参见:区别及概念: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附属自用的办公室、店铺等辅助功能场所,不影响餐饮场所的定性。

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食堂的用火、用电是否按照制度予以申报,使用是否规范;固定动火区消防措施是否齐全,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临时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是否齐全。

3、人员密集场所是指那些在特定时间段内能容纳超过50人同时聚集的公共设施所在建筑。这类场所根据新消防法(2009年版本)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如商场、剧院、运动场馆等。医疗机构:门诊楼和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以及集体宿舍。社会福利设施: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和幼儿园。

4、火灾发生后经济损失大的单位。如百货大楼仓库、图书馆、国家物资仓库、档案馆、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以及有贵重设备的建筑物等。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的单位。如电信楼、广播楼、邮政楼、展览楼。

5、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在内的多种建筑或场所,如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6、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人员密集定义在规范哪里

1、法律分析:所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是指那些在同一时间内容纳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2、法律分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3、法律分析: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这些都被定义为人员密集场所。

工地算人员密集场所吗

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法中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居民住宅、工业企业生产车间、公共出行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宿舍及其它公共场所,以及在一定时间内应有大量人员出入的场所,如餐饮服务场所、宾馆旅店、剧院影院,不包括生产车间。

该情况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所以生产车间不在人员密集场所范围内。

属于。根据消防法中规定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居民住宅、工业企业生产车间、公共出行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宿舍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其中包括厂房。厂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

法律分析: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还包括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也被视为人员密集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旅游相关场所同样包含在内。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

法律主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对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法规、规章对公众聚集场所规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第三款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具体是那...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本条规定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5条文解释,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解释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发布时间: 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