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对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应以施工现场安全组织体系为核心)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当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不叫重大危险源,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 号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认真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一)项目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本制度适用于莱芜市恒力树脂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3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施工企业项目带班负责人是指
1、施工企业项目带班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企业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或副总工、法定你授权的直属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4、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可以当工地带班。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提到,为保障安全,工地带班的资格仅局限于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深基坑专家论证需要什么程序?
1、深基坑专家论证需要的程序 明确论证目的和内容 程序的第一步,需要明确深基坑专家论证的目的和内容。这包括确定论证的主要议题,如基坑的稳定性、施工方法的安全性等。同时,还要明确参与论证的专家范围、资质要求等。组建论证团队 论证团队应由具备深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2、中达咨询通过相关内容梳理,整理深基坑专家论证程序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如下: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中达咨询通过相关内容梳理,梳理深基坑专家论证流程的相关内容,基本情况如下: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5、深基坑超过5米需要专家论证。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都要进行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施工单位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专家论证吗
1、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是由施工单位组织。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规定,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专家论证。依据如下。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 202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