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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索赔范本(建筑施工企业索赔范本怎么写)

 

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

1、但是,如果结算纠纷已经肇起,则施工方因第32款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一些(或全部)变更不能使合同价款有所增加,而建设方因无此款的限制,则随时可要求因变更导致的已增加了的合同价款减少到原合同价款的水平。这显然于施工方不利。

2、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4、结算中容易出现的陷阱和纠纷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加项价格易生争议有些装饰公司在前期与客户接触过程中,会通过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而多数消费者对家装工艺不是很了解,仅单纯以公司报价来评价装修公司的价格水平,却忽视了核查整体设计和装修项目。

5、第一,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包括装饰装修工程,但不包括工程勘察和设计,但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施工企业怎样有理有据地索赔?

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查。应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

在这个过程承包商有大量的管理工作,包括对干扰事件起因、过程、状况的调查;对其原因进行分析评价,分清责任;以实际损失为依据,收集相关证据,以合理的计算方法计算损失;在干扰事情结束前做好同期的相关记录;最后起草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并提交。(3)索赔的解决。

做好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

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建筑工程索赔有哪些

1、建筑工程索赔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人工费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2、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 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工程终止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3、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如下: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索赔若损害了他人或集体的财产、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可以要求索赔承担民事责任;若双方签订了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对另一方进行索赔。

5、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有: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按索赔的目的和要求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索赔事件性质分为工期延期索赔,工期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

6、建筑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冯德清律师解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索赔策略和措施?

1、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组建强有力的索赔小组。实施不平衡报价,为将来的索赔做好。引导设计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进行变更,并结合不平衡报价,创造各种有利的索赔机会。选择合适的索赔时机,工程建成25%至75%应是大量地、有效地处理索赔事项的时机。

2、坚持友好协商的立场。在工程项目索赔中,友好协商的方式往往比尖锐对抗的形式更易解决争端,任何一方想在谈判中以凌厉的攻势压倒对方,或者一开始就企图用仲裁或诉讼的形式解决索赔问题,结果常常会事与愿违。灵活处理索赔。

3、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

4、索赔可得利益是承包人的单方行为,必须依靠证据支持,故承包人必须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索赔可得利益,承包人至少应当证明二个事实:发包人违约行为和可得利益损失数额。对于违约行为,证据包括合同书、施工图纸、工程师指令、会议纪要、签证等。

5、建筑工程的签证与索赔包括工期延误的签证;工程量的签证;价款调整的签证;窝工、停工损失的签证。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图纸、技术资料,一方面会导致正常开工时间延期,开工后又会导致工期延误,甚至停工。 其一:工期延误的签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时效的操作实务?

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实务中关于索赔时效的条款,大多散见于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中。

2、建设工程索赔的操作步骤有: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索赔事件,在该事件发生后索赔时效内,承包商必须以正式函件向监理工程师 (或业主)送达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约定抄送、报送有关单位。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

3、建筑工程索赔的时效性为多久 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根据通用条款)。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发布时间: 202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