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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索赔(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索赔的种类有哪些

1、分包合同索赔。(3)买卖合同索赔。(4)联营合同索赔。(5)其他合同索赔。如承包商向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索赔等。按索赔的对象分类(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2)反索赔主要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2、法律分析:工程索赔分类:(一)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3、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关于工程索赔的种类有哪些内容的介绍就到这了。

4、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的分类主要有: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5、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和其他合同索赔等。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按索赔起因分类。按索赔起因索赔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6、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什么是工程建设索赔?哪些原因可以引起索赔?

1、工程索赔是指因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工期的补偿。引起索赔的原因包括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还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工程环境变化,合同变更,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的发生。

2、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设计与实际间的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项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施工合同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主要有合同缺陷和合同变更等问题。

4、根据实践经验,施工索赔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八个方面:(一)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二)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三)项目及管理模式的变化;(四)发包人违约;(五)不可预见因素;(六)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七)合同变更和合同缺陷;(八)合同中止和解除。

施工企业工程索赔成功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1、二)监理工程师的费用索赔裁决难以独立行使其权力监理工程师把索赔证据和文件、索赔量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给业主,而有些业主却先考虑该结果对自己是否有利,干涉监理工程师做出裁决,并采用不规范的手段阻止承包商进行费用索赔。

2、必须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合同风险分析和对策,重视合同谈判,争取对合同中的风险型条款、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和单方面约束条款作出附加修改条款,为工程索赔提供条件支持。

3、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少承包人、发包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逐条分析,认真订立。(2)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能依照合同办理,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4、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审理因法律关系复杂,存在许多难点问题。笔者对福建省漳州市两级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于案件的定性存在不同的认识。

5、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最终受损的是施工方。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施工中常使用的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论述施工中易于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防范对策,以使施工企业能加强合同管理。变更与索赔问题实践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提什么索赔。


发布时间: 2024-08-07